离结婚以后同居财产纠纷
国内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法,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存续期间,每对夫妻多少都有一同财产。离结婚以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一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需要进行分割。夫妻一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结婚以后财产纠纷。离结婚以后财产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登记离结婚以后财产纠纷,一是诉讼离结婚以后财产纠纷。
登记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不予审察或仅作形式审察,内容未得国家公权利认同,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诉权。至于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置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离结婚以后,当事人对既判力所及的财产存在争议的,已无诉权,以维护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就是说,假如在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中已经处置的财产,当事人不能就此向法院提起第三分割的诉讼,而只能是通过申请再审的渠道。对于离婚诉讼中忽视了的财产,或某种缘由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离结婚以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
1、登记离结婚以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
1) 需要分割离婚时漏分的夫妻一同财产;
2)一方拒不履行或不全方位履行离婚,需要确认该协议的法律效力;
3)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需要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了我们的财产,需要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或处置债务。
2、诉讼离结婚以后的,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
1) 需要分割离婚时漏分的夫妻一同财产;
2)离结婚以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了我们的财产,需要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或处置债务。
离结婚以后财产纠纷处置原则。
1、适用离婚时夫妻一同财产分割的各项原则。
离结婚以后财产纠纷实质是离婚纠纷之延续,仍属离婚纠纷,受《婚姻法》调整,故应适用《婚姻法》离婚时夫妻一同财产分割的各项原则。
2、对财产分割协议从宽审察的原则。
离婚纠纷中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大内容是一个整体,财产分割策略是双方慎重考虑,权衡利弊后作出的决断,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具体表现,不适合随便否定。对财产分割协议应以形式审察为主,以尊重当事人约定为原则,变更协议内容为例外。
3、尊重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的原则
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当事人双方具备法律约束力。应当注意,法律规定可以撤销或变更原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形并不包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不可以以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为由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的当事人在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难免携带感情、亲情及别人没办法感知的原因,达成的协议也就未必绝对公平,不适合以衡量其他民事合同的规范来判断财产分割协议是不是公平、合理。
4、一方对另一方在《》订立后,书领取之前购置的财产倡导权利的,应审察该财产资金来源、形成经过及订立《离婚协议书》时双方是不是了解这种情况或已作处置。如离婚协议中已约定财产归属,对需要重新分割的请求不予支持。
5、对离婚时漏分的夫妻一同财产,可以提起诉讼需要予以分割。
6、对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已提出的某项财产,因证据不足,法院未予认定,后该当事人又有充分的证据,应该对原判决申请再审,而不能第三提起诉讼。但原判决未作处置或明确告知如有新证据可另行起诉的不在此列。
7、依据《婚姻法》第47条提起诉讼的,应审察离婚时双方是不是了解或应当了解争议财产的存在、是不是已与其他财产或债务合并处置等等。如不是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一同财产、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情形的,不应重新分割财产、处置债务。
对离结婚以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的理解。
1、 离结婚以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限于离婚时未处置的财产
“财产”不止是指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置的财产,即便是在离婚协议中已作处置的财产,嗣后发生纠纷的,也是离结婚以后的财产纠纷。
2、离结婚以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只包含积极财产也包含消极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此处的财产包含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积极财产包含物、债权等,消极财产主要为债务。
离婚期间,先后有几份离婚协议的效力认定。
离婚协议生效后对双方当事人具备法律约束力。先后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一般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为准。有无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但经人民法院调解书确认的除外。
离婚协议中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效力。
离婚协议中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离结婚以后发现离婚协议明确例举以外的财产,一方需要分割的,如需要分割一方不可以举证证明在订立离婚协议时不知他们隐藏财产而做出该意思表示的,对其请求很难支持。
离结婚以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一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结婚以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
请求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离婚时漏分夫妻一同财产,请求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3、离结婚以后需要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结婚以后一年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