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是担保人本人签字担保有效吗
不是担保人本人签字,该担保无效,担保人没亲自签字确认的担保协议,不拥有法律效力。
1.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使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这意味着,担保人的签字是担保协议成立的重点要点之一。
2.假如担保人没亲自签字,那样该担保协议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因此也就无效。
3.依据《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且仅对当事人具备法律约束力。
4.在担保协议中,担保人和债权人是合同的当事人,被担保人则不是该协议的当事人,因此无需签字确认。
5.但假如担保人没签字,那样该协议就没办法成立,也就没办法对担保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2、担保人能否起诉另一担保人
担保人不可以起诉另一担保人。在有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担保人之间是不可以相互起诉的。
1.一般情况下,担保人是一同对被担保人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每一个担保人都需要对被担保人的债务负责,但担保人之间并没有相互起诉的权利。
2.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根据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3.假如没约定保证份额,那样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但这一规定并不赋予担保人之间相互起诉的权利,因此,担保人不可以起诉另一担保人。
3、欠债人逃跑担保人需还款吗
法律快车提醒你,当欠债人逃跑时,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主要取决于担保人所承担的担保种类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在连带保证的状况下,假如欠债人逃跑并没办法履行还款责任,那样出借人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保证人,需要他们一同承担还款责任,即便欠债人逃跑,担保人也会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2.假如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责任,那样状况就有所不同。
在一般保证的状况下,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实行仍不可以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假如欠债人只不过逃跑而并未被强制实行且仍有财产可供实行,那样担保人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3.但也有一些例外状况,如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实行等,这个时候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因此,具体状况需要具体剖析。